实验室管理
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及使用规定 为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推进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中国科学院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下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了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下称共享平台),并制订管理及使用规定如下: (1) 平台共享设置原则 1) 总体规划,资源共享 根据重点实验室学科交叉的特点,依据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设置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共享平台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发展方向和现有仪器设备状况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面向全室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开放使用。根据目前重点实验室现状,进入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设备包括由重点实验室公用经费购进的仪器和课题组自愿提供的共享仪器。鉴于共享平台的“资源共享”属性,只供单一课题组使用的专用仪器设备,原则上不纳入本共享平台。 2) 严格管理,专管共用 重点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共享平台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设备均有专人管理,对于重点实验室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重点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属性指定相关人员担任负责人;对于课题组提供的共享仪器,则由课题组指定负责人。负责人根据共享平台管理原则,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安排、指导和监督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等。 3) 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为了鼓励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充分利用共享平台,达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本共享平台实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管理原则。由重点实验室公用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再做调整;由课题组提供的共享仪器,每年针对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状况进行评估,对共享程度高、运行状况好的仪器设备,给予相应课题组和仪器负责人奖励;对于共享程度低、运行状况差的仪器设备,将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进行动态调整,替换为共享程度更高的仪器设备。 (2) 共享平台管理办法 1) 共享平台中由课题组提供的共享仪器设备,在进入共享平台前,应本着自愿原则,由课题负责人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开放共享协议。 2) 共享平台设专职管理员一名,负责共享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专职管理员负责共享仪器的登记备案和使用预约登记管理,并在每台仪器上张贴标签以便于管理,标签内容应包括仪器责任人和紧急联系电话等。 3) 根据共享平台各房间的功能特性和仪器设备状况,设定房间负责人和仪器设备责任人。房间负责人须协助平台管理员负责该房间的仪器布局规划、仪器设备使用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定房间仪器使用办法及实验安全条例,张贴于房间内。仪器设备责任人负责专门仪器的使用和操作,并对本重点实验室其他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4) 本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可以依照管理要求免费使用平台中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使用时间,科研人员使用过程中应自觉接受仪器设备责任人的指导,并按照房间负责人的要求使用。使用过程中所需的试剂、耗材(含大型设备易损耗配件等)费用由使用者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由使用者予以赔偿。 5) 依照“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原则,不能满足开放共享需求的仪器设备,由课题组移回原实验室。不能移回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其占用空间及水、电费用等按照实际标准的5~10倍,由仪器所在课题组支付。 6) 共享平台管理架构图如下: (3) 共享平台使用办法 1) 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面向全室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开放。为保障规范管理及共享平台安全,实施不同的门禁权限。共享平台共设7个门禁,使用共享平台前,由本室成员填写并提交门禁权限申请表,室务会将根据共享平台管理人员、房间和仪器责任人、科研人员、研究生等的职责和需求,设定门禁权限。该表经签批后方可请平台管理员开通相关权限。 2) 使用者应遵循仪器设备责任人的要求,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因使用者人为原因造成的仪器损坏,由使用者本人或所在课题组承担相关费用。使用者可以独立完成的工作,只需承担相关的耗材费用;如需仪器负责人协助进行样品分析测试,并由此而形成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3) 仪器负责人应积极协助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如果无故拒绝开放使用,使用者可向重点实验室反映,并作为定期共享评估的重要依据。 4) 仪器使用应遵循预约登记制度。仪器使用前,使用者须提前向平台管理员进行电话(6589)或现场预约(生物楼436)(后期可能会启动网络预约系统,届时会再通知大家),使用时须在管理员处进行使用登记;使用者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有无外部损坏及通电后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查找上次登记使用者问明情况,落实责任。 5) 仪器使用应注意保持共享平台的卫生及安全。平台使用人员应注意保持共享平台域的整洁,废品倾倒应严格执行所里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弃物;实验操作完毕后及时断电断水,遇到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仪器责任人或平台管理员。同时应遵守共享平台各房间的仪器使用办法及实验安全条例。 |